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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万州技师学院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
5月11日下午3点,学院召开专题学习会,组织学习3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会议由学院党委书记、校长赵建国主持,万州区委党校谢玲伶老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做了详细讲解,学院全体党员及教职工180人参加了学习。
谢玲伶老师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时代意义切入,带领大家学习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地位、职能,中央纪委与国家监委的相互关系,《监察法》规定的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和留置等12项调查措施,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受法律法规授权或国家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等6类重点监察对象,监委的职责及对监察对象的监督、调查、处置。
谢玲伶老师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时代意义切入,带领大家学习了国家监察委员会的宪法地位、职能,中央纪委与国家监委的相互关系,《监察法》规定的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和留置等12项调查措施,公务员及参公管理人员、受法律法规授权或国家机关依法委托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公办的教育科研文化医疗卫生体育等单位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的人员、其他依法履行公职的人员等6类重点监察对象,监委的职责及对监察对象的监督、调查、处置。
通过学习,大家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依法治国理政理念有了进一步的认识。大家都表示要认真学习《监察法》的内容,自觉接受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条件下开展工作,更好地履行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