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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海事局 涪陵区人民政府加快涪陵航运事业发展的共建协议

(征求意见稿)经重庆海事局和涪陵区人民政府协商,决定共同推动涪陵航运事业发展,并达成如下共建协议。

一、共建宗旨

为贯彻落实中共重庆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涪陵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渝委发〔2010〕37号),坚持安全为本的原则和人才优先的指导思想,为加快把涪陵建成航运强区提供强大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为把重庆建成长江上游航运中心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共建目标

力争到2015年,实现把涪陵建成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基地、海船船员培训基地、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基地和水上交通安全示范基地的目标。

三、共建内容

(一)长江水上交通应急指挥系统。支持涪陵建设长江水上交通应急指挥系统,包括基础支撑系统、数据库系统、综合应用系统、信息接收与发布系统和安全保障系统,配置相应的系统设备,建设应急指挥场所及其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

(二)内河船舶船员培训基地。大力支持市第二交通技工学校申报并开展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适任证书考前培训(即船长驾驶员考前培训、轮机长轮机员考前培训、船舶无线电通信人员考前培训、组成值班的水手机工适任培训)、特定类型船舶船员特殊培训(即散装液体货船船员特殊培训、客船及滚装客船船员特殊培训、大型船舶操纵特殊培训、高速船船员特殊培训、船舶装载散装固体或包装危险和有害物质作业特殊培训)以及精通业务和知识更新培训。

(三)海船船员培训。积极协调国家海事局,支持市第二交通技工学校筹建海员培训项目,开展海船水手机工适任培训、精通救生艇筏和救助艇培训、船舶高级消防培训、精通急救和船上医护培训、雷达操作和模拟器培训、船舶操纵模拟器培训、船舶轮机模拟器培训。在“十二五”期末,将市第二交通技工学校打造成三峡库区海员培训基地。

(四)内河船舶船员考试基地。依托市第二交通技工学校,在考试用房的建设和设施设备的投入上予以支持,建设辐射涪川、嘉陵江、乌江和忠县以上长江流域的区域性内河船舶船员无纸化考试基地。

(五)内河船舶船员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基地。依托市第二交通技工学校交通行业特有工种技能鉴定站,在鉴定基地用房的建设和设施设备的投入上予以支持,建设区域性内河船舶船员特有工种技能鉴定基地。

四、共建机制

(一)成立市区共建领导小组。组长由重庆海事局局长、涪陵区人民政府区长共同担任,重庆海事局相关处室和涪陵海事处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共建活动,审议、决定重大相关事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重庆海事局相关处室、涪陵海事处有关人员和市第二交通技工学校负责人组成,日常事务主要由涪陵海事处和市第二交通技工学校承担。

(二)建立市区共建协商制度。每年不定期召开专题研究涪陵航运事业发展重大问题的高层协商会议。重庆海事局领导和相关处室,经常到涪陵指导工作落实和开展。双方职能部门(处室)要加强经常性联系,做好有关工作。

(三)建立干部交流制度。根据工作及干部队伍建设需要,重庆海事局和涪陵区互派干部挂职锻炼。

本协议时限第一阶段为2011年至2015年。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重庆海事局     涪陵区人民政府

二○一一年一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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